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以下简称观光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观光车,是指具有4个以上(含4个)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车轮,包括蓄电池观光车和内燃观光车。
观光列出,是指具有8个以上(含8个)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由一个牵引车头与一节或者多节车厢组合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列车和内燃观光列车。
注:本规程所指蓄电池观光列车的驱动方式为电动机,且其动力源为锂电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