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食品和化妆品商品的包装物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符合强制性标准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以及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上海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要求商品包装应当合理,在满足正常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其材质、结构、成本应当与内装商品的特性、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商品进行包装,需符合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