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中的生产条件变更、延续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机构受理申请。申请人约请鉴定评审机构,由鉴定评审机构组织鉴定评审人员进行现场鉴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交由办理机构。办理机构审核与处理后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办证大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鉴定评审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中的生产条件变更、延续的申请办理。
(二)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除外)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机构审核与处理后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办证大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许可的产品企业名称等依申请变更的办理。
(三)补证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受理;特种设备监察处经办人对申请人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补证的决定;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许可的产品企业补证的办理。
(四)依申请注销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受理;特种设备监察处经办人对申请人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注销的决定;办证大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许可的产品企业的依申请注销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