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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梯改造规则》编制说明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 2009-01-01
发布机构: 87365.com

  

一、必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现代化城市的高速发展,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工具,其安全舒适性能和运送效率越来越得到人们重视。然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安装的交流双速电梯,可控硅调压调速电梯和直流电梯普遍存在控制方式落后、功能不齐、故障频繁、维修保养不便、舒适感较差和能耗大等缺点,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对于这部分电梯,一些用户通过对电梯进行改造来提高电梯安全舒适性能和运送效率。近年来,电梯改造市场越来越大,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一是改造单位比较多,目前本市有资格的改造单位已达32家,有改造能力的本市制造单位33家、外省市制造单位103家;二是部分改造单位规模、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较差,一些改造过的电梯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甚至还留下事故隐患;三是个别改造单位利用改造名义,非法拼装电梯;四是由于改造不当引发的事故仍时有发生,造成乘客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电梯改造行为加强管理已迫在眉睫。

二、所要解决的问题

本规则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和相关规定中已有明确要求的,在规则中不再累述。本规则主要是对电梯改造定义,对电梯改造从设计方案、计算校验和主要部件选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了操作性强。其次是分别明确了电梯改造单位、使用单位、检验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强化了责任意识。本规则结合上海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三、相关条款的说明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分为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改造定义和质量安全责任等。

第一条是关于制定规则的目的和依据。电梯改造区别于电梯修理,其工作内涵不是简单地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而是对在用电梯按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一次再设计和再制造。因此,加强电梯改造管理,是预防电梯事故发生,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是关于适用范围。本条规定了电梯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及相关管理活动的范围,鉴于国家尚未出台电梯改造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故在本规则种提出了“国家对电梯改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内容。

第三条是关于主管部门。依据《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本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第四条是关于电梯改造定义的表述。鉴于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发布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2003年颁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GB/T18775-2002《电梯维修规范》和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E中对电梯改造定义各有不同的表述。为了便于理解,经征求相关电梯专家意见,在本规则中对电梯改造的定义和相关术语作了通俗的表述。

第五条是关于质量安全责任,本条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等要求而制定。

第二章为安全技术要求,共3条。分为适用标准、改造方案和计算校验等。

第六条是关于电梯改造的基本要求,强调了改造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本规则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是为了规范目前电梯改造行为中存在的无电梯改造方案或改造方案过于简单,对涉及有计算、校验、选型要求的电梯改造项目不计算和随意更换电梯安全部件和重要部件等诸多问题,为了保证电梯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相关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是进一步强调电梯改变主要参数,应当进行计算和校验。

第三章为改造单位要求,共4条。分为施工告知、质量保证、变更标识和自检报检等。

第九条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要求,从告知时间、提供告知资料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补充细化。

第十条主要是针对电梯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材料部件选用不匹配、以旧代新、以次充好等现象或问题,影响了电梯改造质量和安全性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精神而创设。

第十一条要求公开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号和改造时间。

第十二条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改造单位按照规定对改造后的电梯进行质量安全自检验,出具自检验报告,在报检时应将自检报告交于检验机构。

第四章为使用单位要求,共2条。分为选择责任和注销与登记等。

第十三条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使用单位不得选择无相关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改造。

第十四条是为了便于对改造后电梯的管理,依据《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责任单位发生变化,应注销原电梯登记号,同时也适应上海市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系统的数据库管理要求,避免出现重复数据。

日期、备安全监察部第五章为监督检验和检查,共2条。分为监督检验和安全监察等。

第十五条要求改造后的电梯检验应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进行监督检验,明确了检验性质。

第十六条对监察机构提出安全监察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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